“我想对法律援助机构全体领导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特别是姚主任,从始至终都在积极帮我们处理案件。”8月18日上午,受援人吕女士将一面印有“敢于担当,真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工作者姚志祥帮助其子解决“精神残疾人身份信息被冒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案表示由衷感谢。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首个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例。
吕女士的儿子胡某系精神残疾人,吕女士是其监护人。2022年6月,吕女士忽然接到社区关于“取消低保待遇”的电话。经社区和居委会查询才得知有人冒用胡某的身份信息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在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车。低保待遇被取消,胡某还因为逾期未支付租金被东风公司起诉。
无奈之下,吕女士向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审批该案件,第一时间联系了社区和民政部门核实情况,并指派黄州区长江法律服务所主任姚志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姚志祥接受指派后认真梳理案件,发现胡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亦非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占有人,不该承担支付和返还义务。在姚志祥的帮助下,吕女士向法院申请宣告胡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东风公司撤诉,为胡某挽回经济损失十七万余元。锦旗不仅是群众对法援中心工作的认可,更是黄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彰显法律服务职能,以法惠民生的生动实践。黄州区法援中心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536件。